佛山禅城区专利保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出台
记者从佛山禅城区知识产权协会获悉,7月15日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专利保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说《佛山市禅城区专利保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请南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市助禅单位认证执行。
据了解,《办法》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第二批专利保险试点地区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2〕120号)文件精神和佛山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创区创新发展新优势而制定的。意欲通过该管理的实施,发挥政府政策导向性作用,探索开展专利保险工作的方法和流程,探索企业知识产权与保险资源结合的新路子,提升企业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应用能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完成国家专利保险试点既定的工作任务。同时,专利保险补贴资金将在区产业发展转型资金中安排,纳入相应的年度财政预算,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是专利保险补贴资金主管部门,并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
记者了解,《办法》中所列的补贴资金只对在2012年12月至2015年11月间每年在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投保专利险的禅城辖区内注册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给予一次性补贴,且投保的专利必须获得授权、没有发生纠纷且是在法律保护状态下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补贴的额度实现多投保多补贴的原则,补贴分3个档次:分别为2000元、3000元和4000元。补贴申请每年8月份受理一次。这样一来,禅城区符合条件的陶瓷企业也均可以申请办理补贴,虽然补贴金额不大,但对陶企来说意义很大,毕竟是知识产权保护上往前进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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